保密责任书
为进一步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加强保密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,根据公司保密工作责任,按照保密工作“业务工作谁主管,保密工作谁负责”的原则,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, 对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有全面领导责任。现承诺认真履行以下保密工作职责:
一、保证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,以及公司的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在本部门的贯彻落实。
二、为本部门保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人力、物力、财力保障。
三、熟悉本部门业务工作中涉密事项的情况和保密工作的重点, 坚持把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、同部署、同检查、同总结, 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, 保密工作也要管到哪里。
四、掌握本部门涉密人员的情况, 结合本职业务, 组织开展经常性的保密教育, 提高本单位人员的保密意识和技能。
五、认真做好本部门内部产生的国家秘密的密级及保密期限确定、涉密人员出国、出境初审、公开发表论文、著作的保密审查等日常保密工作。
六、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涉密文件、资料等涉密载体的管理工作, 完善、落实保密规章制度, 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。
七、认真做好本部门涉密计算机、便携式计算机和涉密计算机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工作,落实“涉密不上网,上网不涉密”原则,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。
八、对本部门组织的涉密会议、展览、展示、观摩以及涉密成果鉴定、对外科技交流等重大涉密事项, 及时与保密管理部门联系, 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。
九、开展经常性的保密检查, 及时发现泄密隐患, 并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。发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时向保密委报告, 积极协助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查处工作。
十、责任部门若违背以上承诺, 未履行相应职责, 造成国家秘密泄露事件, 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, 接受党纪、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, 触犯法律时, 接受国家法律处罚。